佔用政府地促遷沒行動 鑾土地局先拆店
(居鑾25日訊)居鑾土地局今早拆除一間佔用政府土地的商店和房屋,商店是經營水族館,房屋則在水族館后方,住著一對年邁母子。
土地局執法員今早7時許,先拆除商店,暫時未拆房屋,執法員先協助屋主把物品遷走,並安頓好母子后,再拆除。
居鑾土地局主任慕斯達化說,商店業主聲稱有臨時地契,但一直無法出示文件,該局也在8月初發出通知函,要求他們搬遷,但業主遲遲沒行動。
“今早行動時,業主表達不滿,但我們是依據程序行動,若有不滿,可通過法律討公道。”
安排母子進老人院
他指出,至于房屋,也是建在政府土地 ,因此也要求住戶搬走,該局已在上周四,安排母子倆遷入哈芝馬南老人院居住。
他透露,今早行動是先拆除商店,也協助母子搬走屋內的物品,包括家具、電器等物品。由于物品無法全部搬到老人院,執法員也協助載送物品到他們的親戚家。
72歲的鄭天送與90余歲的母親鍾女士,住在該處四十多年,原地主是其親戚,因此讓他們在該處建屋。
他說,他將與母親住進老人院,只留一些衣物和一輛腳車,飼養的狗託給朋友,大部分家具如縫紉機與冰箱,則送給親戚。
立順水族館業者陳太太受詢時說,他們不滿意土地局沒有先通知他們今天來拆店,讓他們沒法及時搬走物品,雖然水族館停業近一年,不過還有大量物品在店裡。
她說,丈夫的祖父和父親都在這裡營業,已經過三代人,他們在2011年提出申請地契,但至今都無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