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名女毒犯,4年前因犯毒被捕,兩年后被司法部門判處死刑,她在今年初因為懷有4至5個月身孕,因而免受死刑。
當局調查指,該名女毒犯向一名男囚犯購買精液,並將精液注射入子宮之中,令自己懷孕。當局正調查負責女毒犯一案的警司。
案情指,毒犯阮詩惠(Nguyen Thi Hue, 音譯)付給27歲的男囚犯阮俊雄(Nguyen Tuan Hung, 音譯)1770英鎊(約9450令吉),阮俊雄其后兩度將自己的精液放入膠袋中,再送給阮詩惠。阮詩惠在較后接受DNA測試,證實腹中孩子的父親為阮俊雄。
根據越南法律,若果死囚如果懷孕,或有一名3歲或以下的孩子,將可獲赦免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