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抛石党
国内再传出大道有“抛石党”出现,最新的案例是发生在本月22日,在南北大道40.6公里,即靠近甲抛峇底路段发生,大石分别砸破车主的轿车挡风玻璃,轿车防撞杆和车顶也凹损,受害者分别是一名华裔女子和2名巫裔男女车主;庆幸的是,这3起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
但是这一类案件绝不能等闲视之,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足以夺走人命;试想想,行驶在高迅大道的车辆,有者时速上100公里,如果突然遭到石头或硬物击中,一旦挡风玻璃破碎,碎片击中司机,就会造成翻车或连环追撞等死亡事故。
警惕他人
警方必须慎重并马上采取行动,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揪出这些行为危险的人士,援引相关条文对付他们。
在处理“抛石党”的案件,通常警方援引的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例如2015年玻璃市警方,也是援引此条文,对付4名抛石砸破来往车辆前镜的青年。
虽然这些案件尚未造成人命伤亡,但是考虑到他们行为危及他人性命,当局应当探讨援引更重的条文采取行动,以示警惕他人不要以身试法。
加强执法
在国外类似的案例,已被视为“杀人罪”或“杀人未遂罪”的行为,因为国外有个案认为,丢石块或砖头的人可以料想得到,他们的行为将造成车毁人亡或伤的严重后果。
因此,除了我国执法单位必须严惩和加强执法力度,对付这些不负责任者,大道管理当局也必须扮演好管理者的角色,包括定时巡逻大道、加强大道的监督工作,以及经常宣传大道安全,包括提醒驾驶者和大道附近居民可行和不可行的行为,以保障大道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