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杀害园坵督工 罗厘跟车员判死刑
(麻坡25日讯)3年前因“会钱”起争执,错手杀死督工的罗厘跟车员,今早被麻坡高庭宣判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高庭司法专员加米尔今早宣读判词时说,被告在3年的审讯期间,无论在自辩或辩方的陈词环境,皆无法针对控方证据挑起疑点,所以判处被告罪名成立。
此案被告拉祖(34岁)闻判后,神色凝重,而他早前在庭上自辩时,曾经数度当庭落泪,但法庭下判后,反而不再落泪,并冷静由警方带离法庭。
代表律师声言上诉
拉祖的代表律师余清安辩护时,曾传召了5名证人出庭供证,并且今早下判前,也针对被告犯罪时间等论述,极力辩驳,但仍然无法协助拉祖逃过极刑判决。
不过,余清安较后受询时,声言将替被告上诉,同时,死者母亲、兄弟和亲友今早皆出庭聆讯,并对判决表示满意。
控状指被告于2013年9月25日晚上9时至凌晨12时,在昔加末三合港某园坵,致死44岁园坵督工,牴触刑事法典302条文。
案情显示,被告与死者曾因为“会脚”欠钱没还问题,发生钱财纠纷,两人在园坵起争执,死者遭被告挥刀杀害,被告事后回家,告知妻子杀人,并要后者帮忙洗掉刀上血渍,被告在事发隔天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