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茲魯卡立(Azrul Mohd Khalib):為你的信仰自由發聲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茲魯卡立(Azrul Mohd Khalib):為你的信仰自由發聲吧!

我們剛剛慶祝了馬來西亞第53個生日,然而,還是有很多人不熟悉或甚至不知道,馬來西亞的建國文件──聯邦憲法的內容。聯邦憲法列明了國家和人民的權益及應盡的責任。



沒有在教育體系里加強對憲法和相關事物的教導,是政府的不對。當初要是這么做了,讓馬來西亞人都瞭解這分神聖文件賦予他們的權利,則很多今天我們所面對的課題和問題,就得以緩和甚至解決;當憲法賦予的自由受到侵犯、侵蝕和壓迫時,我們會勇于發聲。

我們對自由和權益太視為理所當然,以致有人對那些捍衛基本自由者發出恐嚇和威脅時,我們常常噤聲。

憲法第11條註明了信仰的自由:



第1款:人人皆有權信奉與實踐其宗教信仰,並在第四款的限制下宣傳其宗教信仰。

第2款:除了自己的宗教信仰,無人需為其它宗教被強行征稅,無論是其全部收入或部分收入。

第3款:所有宗教團體皆有權:

a)處理自身的宗教事務;

b)為宗教目的或慈善目的而成立與維護其公共機構;以及

c)獲取與擁有財產,並依法執有及管理之。

第4款:州法律以及關于吉隆坡、納閩與布城等聯邦直轄區之聯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蘭教人士之間傳播的宗教學說或信仰。

第5款:關于到公共安寧、公共健康或道德原則時,本條款不允許任何與普通法律相牴觸的行為。

近日得悉,巴生谷一所教堂所舉辦的祈禱會,發生了一些事。主辦者在祈禱會上使用聖經時,小心翼翼。他們在進口處,檢查人們的包袋。為了確保沒有馬來人入場,他們檢查大馬卡。

主辦者真的吃力不討好,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根本不應該有人去承受這種屈辱。這樣的遭遇,違反了聯邦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

教堂應該無所畏懼的使用國語來佈道。國語是團結全民的用語,而不是特定族群或宗教的專屬用語。人民有權使用對他們最安心的語言來祈禱。

反對派無稽的理由是,很多馬來西亞人只會說國語,而允許教堂使用國語佈道會令到很多人改教。這種擔憂源自一般的偏執、偏見和種族主義。

信仰不會教導我們傲慢

宗教尤其是伊斯蘭方面的事物,在這個國家,已經凌駕世俗生活方面的各種事物,甚至錯誤的指穆斯林事務不會影響或打擊到非穆斯林。

多少次了,掌權者說:“有關法律並不會影響非穆斯林”;但越來越多事情證明,宗教權力已被濫用來威嚇、打壓及扼殺別人的話語權。

我們看到,宗教單位藉著法律權力來搜索另一個宗教的場所;我們也看到,很多人為了制造恐慌,繪聲繪影,指責別人叛教或改教。

莎阿南一座教堂,用了數十年才得以成立起來,因為地方政府單位一直不願發出批文,並百般阻擾,他們擔憂別人的宗教場所會威脅到自己的信仰。

敬告各位馬來西亞人:我們必須回復明智,以向領袖、代議士及那些所謂的代言人(卻在我們面對傲慢面孔時噤聲),傳達清楚的訊息。

信仰可不會教導我們傲慢,也不會教導我們死板、倒退、霸道、蠻橫及獨裁。

很多人把宗教狂熱的源頭,歸咎于講馬來語的鄉區,事實是,狂熱者可能是那些處于上層社會、受過良好教育、經常出國及富裕的人士,他們可能曾在海外留學。他們影響年輕人的看法和價值觀,毫不猶豫的利用那些經濟能力差、受壓迫或貧困的人士來當工兵。

事情發展成這樣,真正原因是我們在姑息他們,因為即使受事態所影響,我們也無動于衷。

我們選擇沉默,置身事外,以為這樣就可以不了了之。在這個社會上,叫嚷得最大聲的人,是那些認為在宗教事務和種族課題上,自己可以凌駕他人的人,他們對別人缺乏耐性和包容,並以宗教冠軍自詡。這種人的聲音此起彼落,最為刺耳。

別人都說我們是沉默的大多數。你還要沉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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