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須繳人工費入稟敗訴 車主可提司法檢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修車須繳人工費入稟敗訴 車主可提司法檢討

汽車買不到4年,引擎就出問題,汽車公司僅願負擔零件維修費用,要求車主自行負擔人工費。



☉丁先生和丁太太指出,該車是在2012年7月購買,3年半後,剛過保證期,引擎就出了問題。

“汽車公司也承認是引擎品質問題,但他們提出的方案,是僅願意承擔維修的零件費用,要求我們繳付人工費近1900令吉。”

他們補充,日前也曾上消費人仲裁庭協調,但法官判決仍然是我們需繳付人工費,對方支付零件費。



他們認為,汽車購買不到4年就發生類似品質問題,應是對方的責任,不應由消費者負擔人工費。

他們希望了解,在上述事件,他們還有沒有其他管道可上訴?若繼續上訴,會否導致汽車公司不願再承擔零件費用?

班達馬蘭州議員陳博雄律師

建議事主先去找負責上述買賣的律師,要求他給一個交代。

若上述律師依然無法給予任何解釋或回答,事主可要求律師複印所有買賣合約的副本給她,她再帶同所有文件前往咨詢其他律師的建議。

一般上,若房屋買賣過程中沒有涉及其他的問題,如發展商倒閉或政府部門阻擾等因素,不會拖延這么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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