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島市政廳執法組剪斷鎖頭,載走停泊在人行與腳車道的腳車,做錯了嗎?
以公正執法的角度,當然是沒有錯。但為何此次在風車路取締亂泊腳車的做法,會引起爭議?
一:公正執法的標準是什麼?
當第一眼通過社交媒體流傳的視頻,看到執法組剪斷腳車車主的鎖頭,再將整輛腳車搬走時,一個感覺,不是很好,公正執法,而是咦,怎麼不少人投訴已久,在喬治市古蹟區內“橫行無阻”的四輪腳車,卻沒事?
如果說,停放在人行及腳車道的腳車阻礙通道,接到民眾投報就取締,那麼,為何常常逆向行駛、又沒有執法的四輪腳踏車,執法組卻“束手無策”?
那市政廳沒有曾獲到民眾對四輪腳車的投訴嗎?
有!檳島市政廳執法與公共教育與委員會交替主席阿末阿茲里查就曾說過,由于接獲許多有關四輪腳車阻礙交通的投訴,因此已在小組中擬定計劃,取締無執照的四輪腳車,但一切還需要州政府批准。
所以,質疑聲就出現了,亂泊腳車的該取締,那阻礙交通的四輪腳車呢?
二:要泊在哪裡?
我問一些腳車友怎麼看此次取締事件,他們反問有特定位子不停,該罰;但如果沒特定位子呢?
這個問題,我答不了。
理智告訴我,不要被取締就不要違例,但我也可以想像,如果有一天我騎腳車出門,找不到特定位子停放而把腳車放在人行道上鎖後,回頭再也找不到我的腳車時,我會有什麼感受?
執法行動極少會獲得掌聲,但要捍衛執法的公正性,就要用行動來堵住批判者的嘴巴——有違例、就執法、不看對像、不看背景。
民眾又會如何評價執法組,在取締違例泊車、阻礙交通及阻礙空間的交通工具之表現?
當官的或許是時候放下本身的政治立場,去咖啡店問一問人,告訴他們:“請跟我說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