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参与埃及卡伊达组织 学生认罪下月宣判
(吉隆坡26日讯)1名在埃及开罗就读大专的大马学生今日承认,他在当地加入与参与卡伊达组织(AL-QAEDA)恐怖分子,高庭将于10月31日宣判。
被告莫哈末希达亚(20岁)今日在开审时认罪;他成为卡伊达组织一员,为该恐怖组织提供支援。
他被控于2014年9月5日至今年9月1日,由吉隆坡国际机场搭乘航班飞往叙利亚的期间犯罪,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130J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生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或罚款,任何用以或有意用以犯下有关罪行的财产,也可被充公。
此案主控官为慕妮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费扎拉曼。
承审法官莫哈末沙立指出,被告犯罪时年仅18岁,还未成年,因此,法庭尚需等待福利局提呈报告后,于上述日期判决。
法官在择定宣判日期前说,身为学生的被告应好好学习,且需慎选朋友。
他希望被告勿浪费时间,参与卡伊达组织活动,做出令父母伤心的事,还有,他也对如今许多年轻人没把持正确宗教观念,参与恐怖分子活动表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