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突然凍結貸款還款的戶頭,質疑銀行做法不合理。
☉黃太太指出,早些年她丈夫和小姑聯名購買廉價組屋,小姑隨後失去聯絡,該屋子就被銀行拍賣,但拍賣數額仍無法還清貸款。
“我的丈夫和銀行協商後,銀行允許我們每月以約220令吉繳貸款,直至2028年,為了保障,雙方亦簽署了文件。”
她指出,日前銀行卻要求每月最少需還300令吉,或一次性還1萬5000令吉的貸款。
“隨後前往繳付貸款,依據原本文件繳付約220令吉,豈料卻發現銀行已凍結了該貸款的還款戶頭。”
她指出,一般上應該是超過3個月沒還款才會被凍結,但她每月按時攤還,因此質疑銀行做法不合理。
“銀行方面也通知我,說要等到銀行律師計算該筆貸款後才出信給我,我才可繼續還錢。
“我也被指3月有一期貸款未繳付,但事實上我已還款並有收據證明。”
她對此不滿,並認為銀行並未給出確切期限和凍結原因,形同故意耍弄他們,亦擔心銀行做法反复,讓貸款難以繳清。
她希望了解,接下來她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保障自己的利益。
★班達馬蘭州議員陳博雄律師
根據事主的描述,事主其實正擔心還未發生的事情,關於事主所說的銀行指她未還款,但只要事主有保留所有還款的收據,那麼無需擔憂太多。
若事主是擔心該銀行重新整理貸款,會增加貸款數額,她需要等到重新整理的結果出來以後,再檢查是否存在問題,若是存在問題,到時仍有修改的空間,她可向銀行方面提出反對。
關於擔心銀行一直拖延,不知何時才能得知重新整理的結果,事主需要一直向銀行方面跟進,以便得知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