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鲁卡立(Azrul Mohd Khalib):为你的信仰自由发声吧!
我们刚刚庆祝了马来西亚第53个生日,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熟悉或甚至不知道,马来西亚的建国文件──联邦宪法的内容。联邦宪法列明了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及应尽的责任。
没有在教育体系里加强对宪法和相关事物的教导,是政府的不对。当初要是这么做了,让马来西亚人都了解这分神圣文件赋予他们的权利,则很多今天我们所面对的课题和问题,就得以缓和甚至解决;当宪法赋予的自由受到侵犯、侵蚀和压迫时,我们会勇于发声。
我们对自由和权益太视为理所当然,以致有人对那些捍卫基本自由者发出恐吓和威胁时,我们常常噤声。
宪法第11条注明了信仰的自由:
第1款: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并在第四款的限制下宣传其宗教信仰。
第2款:除了自己的宗教信仰,无人需为其它宗教被强行征税,无论是其全部收入或部分收入。
第3款:所有宗教团体皆有权:
a)处理自身的宗教事务;
b)为宗教目的或慈善目的而成立与维护其公共机构;以及
c)获取与拥有财产,并依法执有及管理之。
第4款:州法律以及关于吉隆坡、纳闽与布城等联邦直辖区之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教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
第5款:关于到公共安宁、公共健康或道德原则时,本条款不允许任何与普通法律相牴触的行为。
近日得悉,巴生谷一所教堂所举办的祈祷会,发生了一些事。主办者在祈祷会上使用圣经时,小心翼翼。他们在进口处,检查人们的包袋。为了确保没有马来人入场,他们检查大马卡。
主办者真的吃力不讨好,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根本不应该有人去承受这种屈辱。这样的遭遇,违反了联邦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
教堂应该无所畏惧的使用国语来布道。国语是团结全民的用语,而不是特定族群或宗教的专属用语。人民有权使用对他们最安心的语言来祈祷。
反对派无稽的理由是,很多马来西亚人只会说国语,而允许教堂使用国语布道会令到很多人改教。这种担忧源自一般的偏执、偏见和种族主义。
信仰不会教导我们傲慢
宗教尤其是伊斯兰方面的事物,在这个国家,已经凌驾世俗生活方面的各种事物,甚至错误的指穆斯林事务不会影响或打击到非穆斯林。
多少次了,掌权者说:“有关法律并不会影响非穆斯林”;但越来越多事情证明,宗教权力已被滥用来威吓、打压及扼杀别人的话语权。
我们看到,宗教单位借着法律权力来搜索另一个宗教的场所;我们也看到,很多人为了制造恐慌,绘声绘影,指责别人叛教或改教。
莎阿南一座教堂,用了数十年才得以成立起来,因为地方政府单位一直不愿发出批文,并百般阻扰,他们担忧别人的宗教场所会威胁到自己的信仰。
敬告各位马来西亚人:我们必须回复明智,以向领袖、代议士及那些所谓的代言人(却在我们面对傲慢面孔时噤声),传达清楚的讯息。
信仰可不会教导我们傲慢,也不会教导我们死板、倒退、霸道、蛮横及独裁。
很多人把宗教狂热的源头,归咎于讲马来语的乡区,事实是,狂热者可能是那些处于上层社会、受过良好教育、经常出国及富裕的人士,他们可能曾在海外留学。他们影响年轻人的看法和价值观,毫不犹豫的利用那些经济能力差、受压迫或贫困的人士来当工兵。
事情发展成这样,真正原因是我们在姑息他们,因为即使受事态所影响,我们也无动于衷。
我们选择沉默,置身事外,以为这样就可以不了了之。在这个社会上,叫嚷得最大声的人,是那些认为在宗教事务和种族课题上,自己可以凌驾他人的人,他们对别人缺乏耐性和包容,并以宗教冠军自诩。这种人的声音此起彼落,最为刺耳。
别人都说我们是沉默的大多数。你还要沉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