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馬華婦女組主席拿督王賽之透露,該組將于下月13日拜訪第二財政部長拿督佐哈里阿都干尼,以商討修改僱員公積金條例,針對婚后會員伴侶和孩子獲得公積金的事項。
她說,該會將在這段期間,與律師公會擬定工作報告,並將報告呈交給佐哈里阿都干尼,以讓他跟進有關課題。
“馬華婦女組贊同律師公會,針對修改僱員公積金婚后會員伴侶和孩子獲得公積金的事項和建議,因為此舉能解決僱員公積金婚后會員一旦逝世,其伴侶和孩子無法獲得公積金的問題;是否能執行此建議需待會面結果而定。
遺囑列明無效
“有些會員在婚后沒有申請更改受益人,如果他們的伴侶並非早前列明的受益人,就無法獲得該筆公積金。”
王賽之今早與律師公會成員會面討論修改僱員公積金條例的事項后,如是指出。
這項修改最早是由律師公會于2007年提出,直到2010年,該會與僱員公積金局已進行多項討論,並且對建議表示歡迎,不過公積金局方面以執行此建議將引發行政問題為由,沒有下文。
王賽之說,許多會員以為在遺囑中交代將公積金受益人列為本身的伴侶和孩子就足夠,其實這是嚴重的錯誤,因為這些會員如果沒有申請更改受益人,當局只會支付公積金給會員早前列明的受益人。
“對此,我呼籲會員家屬前往公積金局調查實情,以確保他們能獲得會員的公積金。”
出席者包括馬華婦女組副主席王鐘璇和中委周鳳蘭、法律諮詢及婦女援助委員會主席黃妙霞、律師公會委員拿督拉馬傑班和大馬女律師協會主席吳秀玲。
填寫表格不完整
受益人難受惠
拉馬傑班指出,一些僱員公積金會員不愛填寫受益人表格,也是導致他們的伴侶在他們逝世后,未能獲得公積金的原因。
他說,有關個案多數來自非穆斯林,因為穆斯林伴侶的權益獲得伊斯蘭法庭保障。
“我們雖然沒有相關數據,但許多逝世會員的伴侶和孩子在拿不到公積金后,曾向我們申訴此事,后來我們發現逝世會員在他們結婚后沒有更改受益人名字,使到他們的伴侶在他們逝世后,未能獲得公積金。”
他指出,公積金局方面已多次針對婚后會員修改受益人名字的事項做出宣傳,但成效非常有限。
“如果勤于做出修改受益人的工作,會員的伴侶和孩子就不會面對很多問題。”
另外,吳秀玲建議仿效新加坡的做法,即不讓會員列明受益人,只有在會員有意支付公積金給伴侶之外人士的情況下,才列明受益人身分。
“公積金在分發給會員的報告中,可以列明會員是否列明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