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分居5年,欲申請離婚,但丈夫不願出面。
☉林小姐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后已分居5年且沒有孩子,自己近來已在處理離婚程序,但丈夫一直不願出面簽署離婚同意書。
“最近他拒絕接聽我的電話或是回复信息,丈夫的哥哥也只說會代我轉達訊息讓丈夫聯絡我,但是都沒有消息。”
她坦言,自己已有男友且懷孕,希望和現任男友註冊結婚。
她想了解,在上述情況,男方不願意出面處理離婚,她可以如何盡快辦理離婚手續;屆時若孩子在離婚程序未辦妥出生,會是怎么樣的情況。
★班達馬蘭州議員陳博雄律師
根據事主所說,男方不願出面簽署離婚同意書,這個情況,應該是事主目前進行的是雙方面同意離婚的程序。
雙方面同意離婚的程序的確較快,而且所需費用也較少,但由于現在男方無法聯絡上,事主唯有委託律師進行單方面離婚程序。
至于事主所說的已懷孕,事主若是在未辦妥離婚手續,孩子已出生,那么只是報生紙上無法填上父親的名字。
但只要事主是馬來西亞公民,那孩子的公民權就沒有問題;孩子父親欄名字,可以等待事主辦妥離婚並和現任男友結婚,再另行處理和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