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司遭擄殺‧泊車時間有出入 主控官質疑證人供詞
(吉隆坡27日訊)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今日續審,主控官賽夫依德里斯副檢察司詢問此案第37名證人時,發現該名證人在其中一名被告使用一輛三菱Triton的停放時間有出入,因此質疑證人供詞的可靠性。
他也向法官要求明日再傳召同一證人供證。
較早前,賽夫依德里斯詢問證人尤吉絲華麗(37歲,裁縫師)在,2015年8月2日至9月11日期間,她所擁有的三菱Triton是否每天都停放在她住家時,她回應該輛汽車僅偶爾會停放在住家。
稱轎車每晚泊住家
不過,當辯護律師拉惹哥巴盤問同一問題時,證人卻回答該輛汽車每晚都停放在住家。
對此,賽夫依德里援引刑事法典第112條文,向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申請,就此部分重新傳召證人出庭供證。
此外,此案第35名證人阿末贊比利助理警監(40歲)供證時說,他是在2015年9月15日約傍晚6時左右,帶領一支調查隊伍前往首被告古納瑟卡蘭位于莎阿南住家逮捕后者。
他說,當時首被告與妻兒都在家,當他上門表明身分和原因后,雖然首被告感到驚訝,但依然配合警方,跟他回警局協助調查。
他說,當時他搜首被告身后,要求首被告將身分證交給警方,及沒收屬于被告的手機和手機晶片卡。
另外,吉打居林警局執法單位警長瓦蘇供證時說,2015年9月期間,他收到上頭指示去第5被告的住處逮捕對方。
他說,當晚約晚上11時30分左右,他帶領一支隊伍抵達現場后,先隱藏觀察情況再逮捕人。
他說,他向第5被告表明身分和目的后,后者也配合警方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