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司遭掳杀‧泊车时间有出入 主控官质疑证人供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副检察司遭掳杀‧泊车时间有出入 主控官质疑证人供词

 ■尤吉丝华丽的供词有出入,必须再度出庭供证。

■尤吉丝华丽的供词有出入,必须再度出庭供证。

(吉隆坡27日讯)副检察司凯文莫莱斯被杀案今日续审,主控官赛夫依德里斯副检察司询问此案第37名证人时,发现该名证人在其中一名被告使用一辆三菱Triton的停放时间有出入,因此质疑证人供词的可靠性。



他也向法官要求明日再传召同一证人供证。

较早前,赛夫依德里斯询问证人尤吉丝华丽(37岁,裁缝师)在,2015年8月2日至9月11日期间,她所拥有的三菱Triton是否每天都停放在她住家时,她回应该辆汽车仅偶尔会停放在住家。

称轿车每晚泊住家



不过,当辩护律师拉惹哥巴盘问同一问题时,证人却回答该辆汽车每晚都停放在住家。

对此,赛夫依德里援引刑事法典第112条文,向法官拿督阿兹曼阿都拉申请,就此部分重新传召证人出庭供证。

此外,此案第35名证人阿末赞比利助理警监(40岁)供证时说,他是在2015年9月15日约傍晚6时左右,带领一支调查队伍前往首被告古纳瑟卡兰位于莎阿南住家逮捕后者。

他说,当时首被告与妻儿都在家,当他上门表明身分和原因后,虽然首被告感到惊讶,但依然配合警方,跟他回警局协助调查。

他说,当时他搜首被告身后,要求首被告将身分证交给警方,及没收属于被告的手机和手机晶片卡。

另外,吉打居林警局执法单位警长瓦苏供证时说,2015年9月期间,他收到上头指示去第5被告的住处逮捕对方。

他说,当晚约晚上11时30分左右,他带领一支队伍抵达现场后,先隐藏观察情况再逮捕人。

他说,他向第5被告表明身分和目的后,后者也配合警方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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