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執法保護兒童
吉隆坡甲洞盛蘭花園週一發生3屍命案,青年疑吸毒,長期虐待孩子,最后更毒殺兩名3歲和7個月大的孩子,自己服毒身亡。
家庭悲劇或家暴事件,多數因為夫妻不和、毒品或賭博問題所致,政府必須嚴正看待此問題。
根據衛生部抽樣調查顯示,大馬每10名成年人當中,就有3人面對心理問題。換句話說,在大馬社會,有30%成年人擁有心理問題,這可能與他們所遭受的社會壓力、成長過程或曾是家暴受害者有關。
孩童時期受迫害
許多擁有心理問題或憂鬱症的人,孩童時期面對不愉快的經歷,可能曾是家暴受害者。
孩童遭受家暴事件天天上演,在昔加末,近日也有一名4歲男童,遭婆婆脫光衣服,全裸罰站屋外,更被丟進垃圾桶。
政府應嚴厲執行兒童法令,對付隨意虐打孩童的家長、父母、長輩或監護人。
許多國家已立法對兒童提供全面保護,即使是孩童的至親,也不能因為孩子頑皮而隨意虐打他們;在一些國家,讓12歲以下兒童獨自留在家中,沒有妥當照料,屬于犯法行為。
警也須嚴打毒品
大馬應向這些國家看齊,設定完善的兒童保護法令,最重要的是有效執法及提高保護兒童的社會覺醒。
唯有加強家暴覺醒,才能防止家暴事件,若發現左鄰右舍傳出虐打孩童或孩童悽慘哭聲,必須向有關單位通報。
在零家暴環境中成長的兒童,心理和人格才能健康發展。警方也須嚴打毒品、非法賭博活動,尤其是毒品,害人不淺,可以毀掉吸毒者性命,也可毀滅家庭天倫之樂,是社會問題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