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失聯 委律師辦單方面離婚
分居5年欲離婚,男方卻一直不出面處理,最近更失去聯絡。
☉戴先生指出,他妹妹與丈夫分居長達5年,並無子女。
“我妹妹在2年前開始提出離婚申請,豈料男方不願出面處理,最近更失去音訊,男方家長也不知道他們兒子的情況。”
他指出,他的妹妹今年才23歲,沒道理要這樣一直拖著,而且妹妹也有男友,兩人若以後打算註冊,也難以進行。
他希望了解,在上述情況,他妹妹該如何處理,才能順利快些離婚。
★班達馬蘭州議員陳博雄律師
就算男方不願意出面,法律上是可以申請單方面離婚。
事主的妹妹可以選擇委託律師協助,進行單方面申請離婚的程序。
進行離婚所需的程序也需要時間,至於整個程序耗時多長,則視乎個案,沒有一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