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母親:希望他在牢裡好好服藥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告母親:希望他在牢裡好好服藥

被告陳志耀(左為檔案照,右為近照)
被告陳志耀(左為檔案照,右為近照)

與同性伴侶的感情多年來見不得光,大馬男子私下向對方母親揭穿這段戀情,但不僅得不到認同反遭伴侶疏遠。



被告陳志耀(40歲,理髮師,譯音)眼見復合無望,用刀捅死伴侶陳錦雄(48歲,銀行助理副總裁),昨天判監12年,他聞判後眼紅哽咽。

陳志耀和陳錦雄都是馬來西亞人,陳錦雄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聯合早報》報導,庭上昨天念出陳志耀以中文寫的一封信,他說:“一次又一次感情上的傷害使我的精神崩潰,……錦雄是我最信任的人,也是我人生的另一半,我真的很愛他,這是我一生的遺憾,永遠的悲痛。”



陳志耀和陳錦雄2007年在新山相識成為戀人,陳志耀同年按陳錦雄指示搬到新加坡。陳志耀住在朋友家,陳錦雄則和妹妹同住在宏茂橋組屋。

陳志耀一直希望公開兩人的戀情,但陳錦雄想保持低調,關係因此開始出現裂痕。陳志耀經常喝酒澆愁,也曾幾次威脅要尋短。

去年8月28日,案發前約一個星期,陳志耀陪陳錦雄慶生後,埋怨對方沒有遵守承諾向家人透露他們的關係。

隔天,陳錦雄回新山跟家人共度生日,陳志耀打電話給陳錦雄母親公開戀情,陳母聞言震驚地答說“你們是不可能的”。

陳錦雄過後跟陳志耀通電話,告訴陳志耀他不是同性戀,希望以後能結婚生子。

8月31日,陳錦雄帶陳志耀看精神科醫生,由於陳志耀患有抑鬱症和依賴酒精,醫生建議陳錦雄等約兩個星期,待陳志耀吃藥情緒穩定後才提分手。陳錦雄不久後就不再理睬陳志耀,直到命案發生。

主控官費邵爾副檢察司指出,被告雖有精神問題,但他明白罪行的嚴重性。他早在2009年便被診斷患有抑鬱症,卻沒有去複診,直到死者案發前帶他去看醫生。

義務代表陳志耀的陳俊良律師求情時則透露,被告為了維繫這段感情搬到新加坡,他努力從洗頭小弟晉升為理髮師,希望能跟死者在這裡一起落地生根。他們2011年到台灣旅行時,還曾在媽祖廟裡為愛情許下誓言,不過死者卻一直向家人隱瞞戀情。

陳志耀的父母和4名姐弟妹從古晉來到新加坡旁聽案件,他母親事後受訪時說:“兒子本性不壞,希望他在牢裡能好好服藥,大家等著他出來享天倫之樂。我也要向死者家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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