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沖昏頭 母為情郎掩蓋惡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愛沖昏頭 母為情郎掩蓋惡行

 ■男童被乩童虐待,身上有多處淤青。(檔案照)

■男童被乩童虐待,身上有多處淤青。(檔案照)

乩童虐待男童案
(新加坡27日訊)雖然親眼目睹男友虐待兒子,25歲母親卻被愛情沖昏頭,對男友行為視若無睹,還撒謊企圖掩蓋男友的虐童行為!



《聯合晚報》報導,乩童陳光偉(25歲,音譯)虐待1歲男童,除了掌摑拳打,還把他拋飛2公尺外造成頭骨骨折,及用熱水淋身燙傷,被判坐牢6年6個月及打鞭6下。

男童是乩童的女友和前男友所生。由于乩童女友(25歲,即男童母親)明知兒子遭乩童虐待,卻讓他繼續接觸兒子,所以也被控觸犯兩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控狀。

男童母親原本不認罪,案件定昨天開審,但她在開審前改變注意,決定認罪。為了保護男童身分,媒體不可報道母親和男童的姓名。



根據案情,男童母親前年8月和乩童交往,不時會帶男童到乩童家找他。不久后,男童的保姆發現他身上有傷,也會發惡夢,但母親否認男童遭虐待,不是聲稱住家有“幽靈”,就是謊稱男童從床上跌下受傷。

下月判刑

控方指出,男童母親或許被愛情沖昏頭,自私地把對乩童的愛情,凌駕在孩子安危之上,任由兒子遭乩童虐待,結果導致慘重后果,並違背了孩子和父母間應有的信任。

控方指出,近年有越來越多起虐童案,令人擔憂,判刑必須起阻嚇作用,因此要求法官判男童母親坐牢至少12個月。案展下個月27日判刑。

被告乩童擬出獄後結婚

被告和乩童仍打算在出獄后結婚。

男童母親庭上眼睛泛紅,強忍淚水,代表律師要求法官一個月后下判,讓她有時間處理小兒子的看護安排。

被告和乩童有一名1歲兒子。不幸遭虐的大兒子,則已由寄養家庭收養,被告每週能見他一次。

男童雖然康復進展不錯,但仍需要跟進治療一兩年。

據瞭解,被告和乩童仍打算在出獄后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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