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房租收法庭信函 往土地局查新地主身分
新地主身分真伪难查证,租户眼见屋顶倒塌,屋主拒绝维修,愤而拒缴租却遭逼迁,四处求助不果。
⊙陈先生指出,租住鹅唛路(Jalan Gombak)的长屋多年,约1993年原地主逝世,改由对方女儿收租,后来对方还曾一度说要把房子卖给他们。
“我们确曾支付1000令吉的订金给地主女儿,可后来因无法转名等问题交易告吹,她就把订金退还给我们。”
他说,之后仍然以租住形式住在该处,地主女儿准时前来收租,但约10年前对方却突然没有再出现收租。至今对方都没有再出现,也无法联系上她。
他说,直到今年初突然有一名商人自称已买下他们居住地段,要求缴付租金。
“当时信以为真,没有多加求证就和新地主签订租赁合约,每个月缴交租金给对方。”
他说,今年3月时其房子屋顶倒塌要求地主整修不果,愤而拒交房租却收法庭信函,要求他迁离。
他说,日前前往土地局查证时,发现其屋子地段仍在已逝世的原地主名下,怀疑新地主从未买下土地使用权限。
陈先生说,事后曾走访多个部门求助,都被以证据不足婉拒或只是一直拖延,他想问在上述情况下他该怎么做?如何才能确认新地主的身分?
★麦嘉强律师
事主首先要确认土地是在谁的名下,前往土地局查询是最直接了当的做法。
虽然事主从土地局查获其房屋地段的登记人士仍是原地主,但也有可能是原地主的财产继承人和新地主有其他协议,如已抵押或已授权对方管理等。
事主可聘请一个律师,前往法庭查询原地住的遗产究竟是如何分配,再找到相关的财产继承人问清楚。
目前事主须先确认自己接获的信函是法律信还是庭令,若只是新地主聘请律师发信函要求事主搬迁,事主可以不要加以理会。
但如果是庭令的话,事主可就怀疑地主是诈骗一事,聘请律师上庭抗辩,我建议事主尽快带同信函给附近的律师查阅,确认信函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