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泡鬣羚头与腿部炼药 野生动物保护局逮中年
(芙蓉28日讯)一名中年将二级受保护动物鬣羚的头部和腿部浸泡在油内,以提炼成“药油”,遭野生动物保护局逮捕。
森州野生动物保护局接获投报后,展开两周侦查行动,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昨早11时到森甲边境的鲁目支那彭卡兰峇乌路一住家展开取缔行动,起获2个疑是鬣羚的头部、12只鬣羚的脚和一张鬣羚的皮。
森州野生动物保护局主任万末旺哈仑指出,执法人员在案发单位的厨房发现鬣羚的“残肢”,并发现巫裔男屋主(60余岁,自雇人士)未拥有收藏受保护动物的准证,将屋主逮捕助查。
“屋主将鬣羚的头部和腿部浸泡在装有油的桶内,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想将鬣羚的‘精华’提炼成‘药油’再出售,以牟取暴利。”
他透露,这是该局今年首次侦破涉及鬣羚的个案,涉案者已交给芙蓉警区,在录口供后获准保释在外。
他指出,该局将援引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8(2)(c)条文(藏有受保护动物品种)调查此案,并在近期提控涉案者。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0万令吉和不超过5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5年。
鬣羚(Capricornis sumatraensis)又称苏门羚,其价值高达约10万令吉,非常珍贵。
万末旺哈仑说,任何人欲收藏或饲养受保护动物,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准证,否则即属违法。准证只适用于收藏和饲养受保护动物,不包括滥杀,或提取受保护动物的任何身体部位制药。
他补充,鬣羚一般只会出现在深山,民众难以察觉其踪影,数量已日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