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望過去發現最大的損失,是介意這樣又為那樣苦愁,結果自己的精力與資源,一半用在不滿不安的糾纏上,真正用到為自己人生正面努力的時間和精力,只得一半的功效。
年輕時期,為愛情用去太多時間,惹來的苦愁太深太傷神,在最是打造一生基礎的階段上,把光陰浪費在又沒收成又傷害自己鬥志的男女情仇上,損失是無從計量的。
到自己不得不仔細思量生命時間的有效使用期,生命已走過了一大半,點算一下,被人家激怒、自己又為那許多外來的不愉快因素生過氣也傷過心。
當然,有喜怒哀樂才是正常反應,這一點人生解釋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人總有那份被害的感覺,人家也許無心的一句話一個動作,自己總覺得受到傷害了,利益不保了,有危險了,這種被害感,在多數人身上都有,幸運的只纏上一段時間,不幸的人一生至死,都會為人家一句話、一個小動作就緊張、氣怒,甚至以為大難臨頭了。
誰都會說人生短暫,可是誰都會不留意的就把一些可以放輕放淡的苦惱抱緊不放,結果把短暫的人生,浪費在生氣、害怕和苦惱上了。
——心語(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