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侵犯女童上诉失败 前警员加刑监15年鞭3下
(布城28日讯)一名前警员因不满被地庭判他侵犯6岁女童罪成,判监100个月提出上诉,反被上诉庭判决加重刑罚,监禁15年以及鞭笞3下。
被告莫哈末阿兹里(58岁),被控于2011年5月28日至6月12日,在槟城乔治市一间警察营房中,强行将手指插入当时年仅6岁的女童(现年11岁)私处,当时被乔治市地庭裁决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裁决被告监禁100个月,被告就此提出上诉,但以上诉庭法官拿督王南杰(译音)为首的三司,今日不但一致驳回被告上诉,还加重了刑罚。
王南杰指出,被告所提出的上诉毫无法律根据,因此上诉庭三司一致决定驳回。
另两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哈欣及阿都卡林。
被告代表律师为S.耶谷,主控官为东姑阿米尔查基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