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1860万控7罪同期执行 前官员监21年罚924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贪1860万控7罪同期执行 前官员监21年罚924万

(吉隆坡28日讯)一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前官员,因在政府计划项目中贪污1860万令吉,今日被地庭判监21年,及罚款924万8554令吉。



法官阿拉乌丁依斯迈裁决时指出,由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裁决被告罪成。

41岁的被告哈兹米三苏丁共面控7项罪名,每项罪名监禁3年,由于法官允许被告的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从即日起监禁3年。

法官也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监禁4年4个月代替。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峇哈鲁丁向法官要求暂缓监禁和罚款刑罚也获得批准,法官也将原定7万令吉的保释金提高至8万令吉。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在雪州布特拉高原站第PH 2路,以在消除贫穷计划(1AZAM)中,协助提升和修复礼堂、祈祷室和清真寺为由,向4名巫裔,即再纳阿里芬、赞祖里阿都拉、法兹安努亚和莫哈末凯里尔,索取整个计划总值1800万令吉的10%利润。

至于第2控状至第7控状则指被告,在2011年5月至6月期间,在位于武吉柏兰岭拿督翁路的妇女部办公室,在6项霹雳曼绒的政府计划中,以同样的理由向再纳阿里芬索取整个计划总值59万6628令吉的10%利润。

被告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或视何者为高。

此案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共传召了41名控方证人和2名辩方证人,包括被告本身。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阿末阿卡兰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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