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爱到杀死你!情人节情杀案被告判死刑
大山脚3年前在情人节当天发生的情杀案被告张德强,今日被高庭宣判谋杀罪名成立。
他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法官哥林罗伦说,被告无法向法庭证明他是在神智不清下干案;被告在杀人4小时前,还曾送出一封电邮,内容明显有杀人动机。
他说,被告电邮内容有提及杀女友,及交代身后事。根据女佣供证,被告使用的凶器,从来没有在厨房出现过。
“电眼也见到被告从外进屋时,手上有拿着东西。”
他说,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被告明显有杀人动机,而且是有策划性的杀害女友。
被告在法官宣判后,一脸沉静。姐姐经过他跟前时,被告望着姐姐苦笑。
被告律师蓝卡巴星说,他将会为被告上诉。
他说,被告是真心对待死者,并希望两人会有未来,甚至为了她买了产业。
被告张德强来自霹州,控状指他于2013年2月14日早上8时40分,在大山脚阿儿玛罗占路华盛园一间住家,致死陈清甄(24岁),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
新闻背景
死者陈清甄,是在2013年2月14日(周四)情人节早上被家人发现倒毙在住家二楼浴室内,身中3刀,其男友,即被告则自捅一刀后,身受重伤。
据死者家中女佣与母亲供証,目睹死者与被告在浴室,被告自捅受伤倒地时,手中还握著一把刀子。
警方相信这起情杀案是因吃醋而引发杀机,死者家人则指死者男友不甘心女方提出分手,可能一时冲动下杀害陈清甄。
据控方证人,精神科医生李银山供証时指,事发后不久他为被告进行精神评估,被告向他透露,指与死者在2013年1月25日至29日前往印尼棉兰,以及2月2日至3日前往柬埔寨旅游时,因女友手机没电也忘带多功能插头,因此使用手提电脑充电时,发现手机内存有女友与另一名男子的亲密照,让被告觉得郁闷。
医生也说,事发当天上午,死者向被告提出分手,更表示要出门前往银行,被告当时认为女友是为寻找有关男子。
控方也指从被告的一封电邮内容显示,被告有自杀倾向,而且事发时被告拿刀捅死女友后,还自捅,显示被告已有策划这起谋杀事件。
随后被告在控方表面证据充足下,被谕令出庭自辩,惟他选择保持沉默。
辩方仅传召一名精神科医生拿督苏安星出庭供证,对方认为被告在事发当天处在发狂状态且患有忧郁症,根本不晓得自身行为已犯法,包括杀人和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