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愛到殺死你!情人節情殺案被告判死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愛你愛到殺死你!情人節情殺案被告判死刑

大山腳情人節情殺案被告張德強,週四戴著墨鏡及口罩出庭。小圖為死者陳清甄。
大山腳情人節情殺案被告張德強,週四戴著墨鏡及口罩出庭。小圖為死者陳清甄。

大山腳3年前在情人節當天發生的情殺案被告張德強,今日被高庭宣判謀殺罪名成立。



他的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官哥林羅倫說,被告無法向法庭證明他是在神智不清下干案;被告在殺人4小時前,還曾送出一封電郵,內容明顯有殺人動機。

他說,被告電郵內容有提及殺女友,及交代身後事。根據女傭供證,被告使用的兇器,從來沒有在廚房出現過。



“電眼也見到被告從外進屋時,手上有拿著東西。”

他說,所有的證據都證明,被告明顯有殺人動機,而且是有策劃性的殺害女友。

被告在法官宣判後,一臉沉靜。姐姐經過他跟前時,被告望著姐姐苦笑。

被告律師藍卡巴星說,他將會為被告上訴。

他說,被告是真心對待死者,並希望兩人會有未來,甚至為了她買了產業。

被告張德強來自霹州,控狀指他於2013年2月14日早上8時40分,在大山腳阿兒瑪羅占路華盛園一間住家,致死陳清甄(24歲),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罪。

新聞背景

死者陳清甄,是在2013年2月14日(週四)情人節早上被家人發現倒斃在住家二樓浴室內,身中3刀,其男友,即被告則自捅一刀後,身受重傷。

據死者家中女傭與母親供証,目睹死者與被告在浴室,被告自捅受傷倒地時,手中還握著一把刀子。

警方相信這起情殺案是因吃醋而引發殺機,死者家人則指死者男友不甘心女方提出分手,可能一時衝動下殺害陳清甄。

據控方證人,精神科醫生李銀山供証時指,事發後不久他為被告進行精神評估,被告向他透露,指與死者在2013年1月25日至29日前往印尼棉蘭,以及2月2日至3日前往柬埔寨旅遊時,因女友手機沒電也忘帶多功能插頭,因此使用手提電腦充電時,發現手機內存有女友與另一名男子的親密照,讓被告覺得鬱悶。

醫生也說,事發當天上午,死者向被告提出分手,更表示要出門前往銀行,被告當時認為女友是為尋找有關男子。

控方也指從被告的一封電郵內容顯示,被告有自殺傾向,而且事發時被告拿刀捅死女友後,還自捅,顯示被告已有策劃這起謀殺事件。

隨後被告在控方表面證據充足下,被諭令出庭自辯,惟他選擇保持沉默。

辯方僅傳召一名精神科醫生拿督蘇安星出庭供證,對方認為被告在事發當天處在發狂狀態且患有憂鬱症,根本不曉得自身行為已犯法,包括殺人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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