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例饮酒需纪委批准 中国多省公务接待禁酒
(北京29日综合电)新疆近日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据悉,近两年,多个省份已有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规定》还特别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新疆近日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相对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目前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一些省份,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7月安徽发布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透明的举报平台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13日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公务接待禁酒令如何落实和监督?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建议,应出台更完善的追查措施,以及更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多种举报渠道。另外,处罚力度也应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