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 李光耀口述歷史版權屬遺產所有
新加坡高庭法官裁定,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問內容,版權屬於李光耀遺產所擁有,但抄本歸國家保管,只是政府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都不能使用。
李瑋玲和李顯揚認為,他們的父親在1981年7月8日至1982年7月5日的訪談抄本屬於後者的遺產,有關的訪問內容受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簽下的訪談協議所約束。然而,政府卻有不同的立場。政府指出抄本受官方機密法令保護,起訴人無權要求使用和保管抄本。
高庭法官在星期四發表的判詞中說他同意政府的論點,並裁定有關訪談協議不是一般的商業協議,而是受官方機密法令約束,因為內容與李光耀當總理時的觀察有關。
協議註明抄本由內閣秘書保管,說明了起訴人也沒有權利使用或保管抄本。抄本不由版權擁有人所保管,是要確保甚至版權人不能輕易利用它,但同時也確保政府在李光耀活著時不會未經他同意而使用抄本,或者抄在他去世後的5年內不會公開。這是協議的用意,即保障抄本的機密性,以確保李光耀的訪談內容不會被斷章取義。
基於官方機密法令,李光耀的遺產未經政府的授權,不能使用或提供抄本,否則會牴觸法令。
李光耀是在2013年12月17日立遺囑,把李瑋玲和李顯揚列為遺囑執行人及信託人。他因嚴重肺炎住院超過6周後,去年3月23日凌晨與世長辭,享壽91歲。
李瑋玲和李顯揚於李光耀去世半年後,以遺囑執行人兼信託人的身分,就李光耀與政府立下的訪談協議,尋求高庭的解讀。此外,他們要求法庭下令,任何人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未經明文准許都不得使用抄本。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