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大腹便便的怀孕女警员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收贿罪成,监禁2年和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8个月替代;被告闻判后当场声泪俱下。
承审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卡林是在允许主控官诺阿扎副检察司,针对地庭在去年1月23日宣判35岁的被告苏丽亚蒂无罪的上诉申请后,作出上述判决。
阿都卡林说,地庭法官莫哈末纳西尔宣判被告无罪释放,是错误决定;但他批准被告律师申请暂缓行刑,以寻求上诉,并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加入警队10年的被告被控在2013年1月22日,在八打灵警局刑事调查组办公室内,收取努鲁丽兹安的4000令吉贿赂金,以释放后者涉嫌抢劫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