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一名大腹便便的懷孕女警員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收賄罪成,監禁2年和罰款2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8個月替代;被告聞判後當場聲淚俱下。
承審的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都卡林是在允許主控官諾阿扎副檢察司,針對地庭在去年1月23日宣判35歲的被告蘇麗亞蒂無罪的上訴申請後,作出上述判決。
阿都卡林說,地庭法官莫哈末納西爾宣判被告無罪釋放,是錯誤決定;但他批准被告律師申請暫緩行刑,以尋求上訴,並允准被告以1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
加入警隊10年的被告被控在2013年1月22日,在八打靈警局刑事調查組辦公室內,收取努魯麗茲安的4000令吉賄賂金,以釋放後者涉嫌搶劫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