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狎玩女童認罪 少年監禁12年打3鞭

被告(左)被庭警押離法庭。

(古晉30日訊)少年狎玩女童,昨日被控上庭時俯首認罪,被判處12年監禁及鞭笞3下。

被告(17歲,友族)被控于9月22日晚上10時30分,經女童(7歲)的母親同意下,攜帶受害者到實都東一商店買用品,但他卻將受害者帶往后巷草地並脫下其褲子,用手指插入女童私處,牴觸刑事法典377CA條文。

罪成者可面對監禁最少5年及最多不超過30年,並加鞭笞。

女童返家后不敢告訴母親,但母親翌日發現愛女神色有異,在追問下才揭發此事。

經醫院檢查證實,女童私處曾遭硬物插入,警方之后捉人。

被告要求法官輕判,法庭基于公眾利益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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