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高庭今日裁決一名女警,因沒有將所掌握的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情報交給執法單位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哈山裁決時指出,根據此案第1名控方證人的證詞,被告祖絲妮娃蒂(35歲,二巡伍長)在得知有人要前往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活動后,卻蓄意隱瞞相關情報。
“此案第4名控方證人即查案官在供證時,也證明這一點。”
他說,被告身為一名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人員,在法律上是有責任將相關情報交給警方。
他說,法庭考量了控辯雙方的論點后,認為控方成功舉證被告,因此判處被告表罪成立,必須在11月10日出庭自辯。
此案在今年9月6日起開始審訊,控方一共傳召4名證人出庭供證。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是艾茲林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聶扎利和阿迪祖卡乃。
祖絲妮娃蒂是在今年4月19日于八打靈再也推事庭面控。
控狀指她于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22日,在八打靈再也警區,蓄意不提供有關恐怖活動的資料,牴觸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