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亞1日綜合電)保加利亞立法規定,公共場所禁止局部或完全遮蓋面部的穆斯林服裝。
新法規定,在政府部門、學校、文化機構與公共休閒場所,一律禁止穆斯林女性的蒙面罩袍“布爾卡”(burqa)或只露出眼睛的遮面頭巾(niqab)。違令者將罰款114美元(約470令吉),重犯可被罰款860美元,社會福利也將被暫時取消。
這項法案9月30日在保加利亞國會獲得通過,反對黨“土耳其民族權利與自由運動黨”拒絕參與投票,指該禁令將引發種族與宗教不容忍問題。中間偏右執政黨保加利亞歐洲發展公民黨表明,禁令並非針對宗教服裝,而是為了提升國家安全與錄像監控效果。保加利亞擁有720萬人口,其中約12%為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