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长:有必要强制建逃生梯吗?
芙蓉市议会规定,从今年起,凡发展一层楼以上的店屋,必须在店后附设第二楼梯(逃生梯),以便发生突发事故时,可以作安全撤离用途。
不过,如果楼上单位是被用作进行商业活动,才会被要求增设逃生梯,作为办公室则无需建设。
在芙蓉市区,已有一些店屋在后方建设逃生梯,只是为数不多,主因是政府当局没有强制规定,业主可随心意决定要建或不建。
店屋后方建逃生梯,给人的印象是,有碍市容,而且令到后巷道路变得狭窄,而最令人担心的是,有了楼梯,岂不是更有利贼徒干案。
地方政府规定店屋后方必须建设逃生梯,是为了市民的安全着想,但既然是以安全作为考量,为何进行商业活动的楼上单位就需建逃生梯,作为办公室用途则不需要?
不论是进行商业活动或作为办公室的单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员工在内,如果发生火灾,同样都会威胁到人命安全,所以,为何在建设逃生梯方面,政府持有双重标准?
逃生梯都是以铁制作,在日晒雨淋下容易生锈损坏,影响逃生梯结构,届时逃生不成,反会危及生命安全,所以业主必须定期检查及保养逃生梯的结构,无形中增加一笔额外开销。
从过去至今,逃生梯都属于可有可无的设施,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如今却强制建设,真的的有这个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