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欢迎管制政治献金方案 仅对32项建议有意见
独家报导:张晓真
(吉隆坡1日讯)朝野政党普遍上欢迎当局倡议制定一个管制政治献金的方案,唯各党对32项建议有点意见,特别是捐献不设顶限、匿名的捐献者或在贪污罪名下被提控、政治捐献可享有扣税优惠等。
不过,“政治献金与开销法令”需耗时1年完成法案草拟,料来不及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完成制定。
对此,民主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说,若政府有诚意制定“政治献金与开销法令”(PDEA),管制政治人物或政党接受相关政治捐款,无需耗时1年来完成,让法令能赶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制定。
成立独立机构监督
“其他国家地区也有类似的法令管制政治献金,例如香港、新加坡和泰国等,政府可以参考,再从中草拟法案,内容大同小异。
“再者,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JKNMPP)都已列出32项管制政治献金的建议,所以何用再等那么久?若是有诚意和决心,真的不需要一年,2个月就能完成了。”
陈国伟今日就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将向内阁提呈32项管制政治献金建议事宜,接受《中国报》电访时如是指出。
他认为,一旦制定了有关法令,也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机构,从而监督管制政治献金的执法工作。
“这最好让国会亲自遴选独立机构的成员,若这个机构能以反对党领袖为首就更理想。”
他说,这是为了确保独立机构是名副其实的“独立”,而不是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控制。
此外,他也会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态,是否支持不收取外国、政联机构、上市公司等单位的政治献金。
蔡添强:互惠互利或贪污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认为,32项管制政治献金建议不实际,因为重点不在于金主或数额,而是金主与政党或从政者之间,是否会互相得到好处而受到对付,但这点却只字不提。
他举例,发展商捐献给某政党,而后者又能给予发展项目回报前者,在这种互惠互利情况下,就会产生贪污之嫌。”
“制定‘政治献金与开销法令’根本是政府的门面功夫,借此转移人民对时下课题(一马发展公司)的视线,我不认为政府认真看待这32项建议,可能只是做个样子。”
有谁敢在捐献给政党后,主动去向当局呈报,要求扣税?
“有些捐献者或因为行事低调不呈报,但更多人担心捐献后,受到对付或惩罚。”
他认为,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所列出的32项管制政治献金建议,让人感觉遥不可及,例如,其中一项建议便是“禁止外国资源捐献给政党或政治人物”,不过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承认接受外国捐献。
“这不是很矛盾吗?我不认为这些建议会被接纳,或者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