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歡迎管制政治獻金方案 僅對32項建議有意見
獨家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1日訊)朝野政黨普遍上歡迎當局倡議制定一個管制政治獻金的方案,唯各黨對32項建議有點意見,特別是捐獻不設頂限、匿名的捐獻者或在貪污罪名下被提控、政治捐獻可享有扣稅優惠等。
不過,“政治獻金與開銷法令”需耗時1年完成法案草擬,料來不及在第14屆全國大選前完成制定。
對此,民主行動黨代主席陳國偉說,若政府有誠意制定“政治獻金與開銷法令”(PDEA),管制政治人物或政黨接受相關政治捐款,無需耗時1年來完成,讓法令能趕在第14屆全國大選前制定。
成立獨立機構監督
“其他國家地區也有類似的法令管制政治獻金,例如香港、新加坡和泰國等,政府可以參考,再從中草擬法案,內容大同小異。
“再者,政治獻金國家諮詢委員會(JKNMPP)都已列出32項管制政治獻金的建議,所以何用再等那麼久?若是有誠意和決心,真的不需要一年,2個月就能完成了。”
陳國偉今日就政治獻金國家諮詢委員會將向內閣提呈32項管制政治獻金建議事宜,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如是指出。
他認為,一旦制定了有關法令,也有必要成立一個獨立機構,從而監督管制政治獻金的執法工作。
“這最好讓國會親自遴選獨立機構的成員,若這個機構能以反對黨領袖為首就更理想。”
他說,這是為了確保獨立機構是名副其實的“獨立”,而不是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控制。
此外,他也會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態,是否支持不收取外國、政聯機構、上市公司等單位的政治獻金。
蔡添強:互惠互利或貪污
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認為,32項管制政治獻金建議不實際,因為重點不在於金主或數額,而是金主與政黨或從政者之間,是否會互相得到好處而受到對付,但這點卻隻字不提。
他舉例,發展商捐獻給某政黨,而後者又能給予發展項目回報前者,在這種互惠互利情況下,就會產生貪污之嫌。”
“制定‘政治獻金與開銷法令’根本是政府的門面功夫,藉此轉移人民對時下課題(一馬發展公司)的視線,我不認為政府認真看待這32項建議,可能只是做個樣子。”
有誰敢在捐獻給政黨後,主動去向當局呈報,要求扣稅?
“有些捐獻者或因為行事低調不呈報,但更多人擔心捐獻後,受到對付或懲罰。”
他認為,政治獻金國家諮詢委員會所列出的32項管制政治獻金建議,讓人感覺遙不可及,例如,其中一項建議便是“禁止外國資源捐獻給政黨或政治人物”,不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已承認接受外國捐獻。
“這不是很矛盾嗎?我不認為這些建議會被接納,或者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