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縣會11日起採行動對付 商家霸佔五腳基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烏雪縣會11日起採行動對付 商家霸佔五腳基罰

■有些商家不只是把貨品擺放在五腳基,甚至於霸佔了溝渠上方的空間。
■有些商家不只是把貨品擺放在五腳基,甚至於霸佔了溝渠上方的空間。

報導:郭貞黎
(烏雪1日訊)從10月11日開始,烏魯雪蘭莪縣議會將取締非法霸佔五腳基的商家,違例者將面對罰款後果。



據《中國報》瞭解,烏雪縣議會日前發出通知信予縣內所有商業區的商家,要求在10月10日之前清空霸佔五腳基的物品,或向縣議會提呈申請使用準證。

據悉,在烏雪縣內的商業區,商家霸佔五腳基的情況比比皆是,主要為峇冬加里區的峇冬加里新鎮、瑪哈高麗路(JALAN MAHAGONI)一帶的商業區、武吉柏倫東的各商業區、武吉聖淘沙的各商業區、新古毛大街一帶。

涉及霸佔五腳基的商家,主要經營百貨店、雜貨店、腳車店、摩哆店、車輛維修中心、嘛嘛檔、茶室、服裝店等,商家把各種雜貨、摩哆、桌椅、檔口、乾糧等放在五腳基,影響公眾行走。



接獲越來越多投訴

烏雪縣議員王添福接受本報電訪時說,縣議會過去曾多次發出警告信,希望商家能申請使用五腳基準證,或停止霸佔五腳基。

他說,縣議會過去未曾根據法令,採取行動對付違例商家。

他指出,隨著縣議會接獲越來越多投訴後,決定採取行動對付非法霸佔五腳基的商家。

他說,縣議會近期再次發出通知信予商家,通知必須在10月10日前向縣議會提呈申請,或清空五腳基上的物品,以免接獲罰單。

“縣議會將於10月11日開始展開取締,並在1974年(133法令)道路、溝渠和建築物法令第46(1)(d)條文下,發出罰單或充公相關物品,若商家不遵守指示也可把商家提控上庭。”

廖書慧:縣會視情況發准證

烏雪縣議員廖書慧呼籲商家盡量避免使用五腳基,即使商家申請擺放物品在五腳基,也不表示商家可直接霸佔五腳基。

廖書慧接受本報電訪時強調,縣議會實行收費,主要是為確保五腳基的使用獲得監控,避免五腳基遭霸佔和濫用,以致為公眾帶來不便。

她說,為免商家長期霸佔五腳基,縣議會只批準為期3個月的準證予商家,縣議會也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批準。

她指出,若商家擺放在五腳基的物品太多,又嚴重阻礙公眾來往,縣議會不會批準。

她說,只有在不妨礙公眾來往的情況下,縣議會才會考慮發出使用五腳基的準證。

“3個月期限的準證只收費50令吉,3個月後需申請更新準證。”

她促請商家們給予充分合作,避免非法霸佔五腳基,妨礙行人及造成環境衛生等問題。

她說,不少商家當五腳基當成是商店的一部分,五腳基屬於公共地方,並不含概在商店範圍,商家擺放物品在五腳基是非法霸佔,一旦縣議會展開取締行動,將面對接獲傳票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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