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用李光耀口述歷史訪談抄本 李瑋玲和李顯揚擬上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無權用李光耀口述歷史訪談抄本 李瑋玲和李顯揚擬上訴

1981年1月6日,李光耀(左)宣誓就任第六任新加坡總理。(檔案照)
1981年1月6日,李光耀(左)宣誓就任第六任新加坡總理。(檔案照)

(新加坡1日訊)李瑋玲和李顯揚考慮針對遺產擁有者無權使用李光耀口述歷史中心訪談抄本的裁決,提出上訴。



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包括女兒李瑋玲和幼子李顯揚,昨天凌晨零時30分左右通過律師發文告,指他們在考慮對高庭前天發表的裁決提出上訴。

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2月簽署訪談協議,為他在1981年7月8日至隔年7月5日期間接受口述歷史中心的訪問,設下擁有、使用和保管錄音和抄本的限制。

高庭法官鄭永光日前裁定,李光耀的遺產擁有者在李光耀去世的5年內擁有抄本的版權,可是這僅為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



含有政治敏感內容的抄本則繼續由政府保管,但內容在2020年3月23日前都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已得到李光耀明確的准許。抄本的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之後歸政府所有。

李光耀在口述歷史中心的訪談中,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發表個人見解,以及記述擔任總理時所經歷的國事,因此內容在政治上極為敏感。

法官接受政府的理論,即訪談協議不是一般的商業合約,而是受官方機密法令所約束,因為訪談內容與李光耀擔任總理時所作的觀察有關。

而且,只有李光耀有權讓他人讀取或使用抄本,但他沒有意圖讓他的遺產擁有者自由使用或保管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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