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献金协助肃贪
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JKNMPP)周五表明,将向内阁提呈32项管制政治献金建议,包括禁止政治人物或政党接受外国捐款、禁获政府合约及竞标工程的公司捐款,捐款给特定政党或政治人物超过3000令吉,也需呈报。
报告也建议,当局应重新检讨政府合约程序,避免偏袒。
秉持透明竞标
管制政治献金固然好,却也在工商界激起担忧,因为工商界也坦承业界有不明文规定阐明,从政府工程受惠的承包商,一般都会捐献政治献金,以获取豁免税务等优惠,如今业界都担心若公开呈报献金,将招惹麻烦。
商界担心卷入政治献金漩涡的心态能够理解,但为打造良好的政治献金环境,我们或许也需审视如今的工程竞标程序,是否已偏离“能者取之”的绩效原则,而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利益挂钩?
无论大小工程,政府都必须秉持透明竞标过程,并以绩效原则作为大前提。
有资格参与竞标的承包商比比皆是,政府委托工程给承包商,还是必须将人民利益置放在最优先,让有能力者在同个平台上竞争,低者得标。
不管在朝在野,政治献金法令都有必要落实,毕竟无论何时权力交替,掌权的在朝者都是决定工程颁发的决策者,执政者有责任确保工程交到对的人手中。
贿赂助长贪污
政府要确保采购和工程招标程序上不会出现舞弊,从政治献金杜绝下手也是管道之一,不然每一年的总审计司报告,基建工程不是漏水就是破洞,不然就是严重超支或延迟竣工,工程纰漏和不符合规格的例子屡见不鲜。
以贿赂换取一纸合约更是贪污罪,这些都是助长我国贪污印象指数“跌跌不休”的关键,而这些“豆腐渣”工程,到头来还是吞噬人民和国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