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法令保障婚姻 李素樺:離婚也得負責任
報導:丘惠萍、司徒洧齊
攝影:陳梓健
自1982年起,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實行至今,該法令對男女婚姻有一定保障,對女性權益及孩子撫養權也有一定重視,美中不足是,它無法有效解決現今愈來愈多離婚個案產生的法律紛爭或離婚糾紛,因此,尚有修訂必要和改善空間。
常見民事法律下登記的婚姻,一旦涉及改教,該由民事法庭還是伊斯蘭法庭處理和解決離婚事宜的爭議就會出現。還有社會變遷,孩子教育費需要延長保障,而現有法令,離婚夫妻支付孩子教育費僅到18歲,是否能延長至大學首個學位?
當時代不同,法律一樣要與時並進,通過修訂法令,婚姻才更有保障,即使離婚也得負上應有的責任。
婚姻觸礁外遇是主因
執業律師李素樺說,現今離婚很平常,但在破裂婚姻裡,其實並沒誰對誰錯,因為當初是你情我願;唯離婚的理由無奇不有,最多是外遇導致,涉及外遇的,丈夫或妻子都有。
她說,有外遇,不負家庭責任,不給家用、爛賭、酗酒、家暴及精神問題等也是造成婚姻觸礁的一般原因。
李素樺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錢不夠用”還不足以是離婚收場的關鍵因素,家庭經濟也可能只是過渡期,而外遇足以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尤其妻子是堅守忠誠的人,一旦發現丈夫有外遇,將是無法忍受和妥協,婚姻也就沒有回頭路了。
她舉例真人真事,一名60多歲的飛機師,年輕時生性風流,其太太從未表現不滿,直至孩子長大了,老夫老妻了,某天老妻子突然提出要離婚,此舉令老丈夫非常愕然,悔不當初。
她警惕夫婦勿有不忠行為,以為伴偶無動於衷就得過且過,這些感情傷害往往只是看在子女分上,其中一方忍氣吞聲,等到子女長大成人了,忍痛多年的一方,即使年邁也會毅然提出離婚。
孩子撫養權最棘手
李素樺說,她處理過無數離婚個案裡,最棘手是夫妻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案子,當中隱藏著很重要的訊息,就是一些夫妻爭執不休,只一味爭孩子,將孩子撫養權視作輸贏,孩子則成為他們婚姻失敗後,不甘心要爭奪的籌碼。
她覺得這樣很可悲,希望離婚的父母認真看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即便婚姻維持不下去,也要讓孩子在健康環境成長。
“曾有一對夫妻離婚之前,完全沒空陪伴孩子,離婚後,雙方深感虧欠,反而騰出更多時間給孩子。就連孩子也會說,爸媽分開了,卻回到他身邊。”
李律師說,這也是很好的借鑒,提醒離婚的父母,勿將恩怨發洩在孩子身上,既然把孩子帶到這世界,無論如何,都要讓孩子在關愛中成長,離婚不是世界末日,勿讓孩子變成“三文治”,夾在夫妻爭奪撫養權之中。
她促請離異父母永遠記得,即使做不成夫妻,仍是孩子的爸爸和媽媽,不要讓大人的問題,折磨了孩子。
與時並進解決改教爭議
李素樺認為,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是經過6年深入細節探討後才於1982年正式實行,對保護女性、重視孩子撫養權及公平處理婚姻財產權等是奏效的法令。
她講解,現有法令也助避免非穆斯林一夫多妻,或三妻四妾造成的家庭不和諧,包括規定青年適齡才能結婚,這也助減少家庭破裂的可能。
“任何再好的法令,也要與時並進,才能有效發揮功能。近10年來有非穆斯林夫妻,當其中一方皈依伊斯蘭,一旦離婚,改教在離婚手續就有紛爭。
“類似問題的爭議,即要往伊斯蘭法庭申請離婚,還是由民事法庭處理?哪方法庭才有裁決權?這是必須立法制定,法庭才能依法執行任務,夫妻改教的離婚爭議也才能解決。”
華裔忽視婚前輔導
李素樺說,相比穆斯林強制性要上婚前輔導課程,現今有婚前上課的華裔還是少之又有,雖然每年結婚的人很多,但有上課的“準夫妻”每年平均卻少於500對,甚至5%還不到。
他認為,婚前輔導課程很重要,它可以促進男女雙方對原生家庭背景、彼此個性、家庭理財、生育及照顧孩子的責任擔當與瞭解,進而減少婚姻破裂的可能性。
她說,除了外遇是導致婚姻破裂的首要原因,其次,生長環境及不瞭解配偶的感受和底線,也會帶來婚姻危機。
她舉例丈夫是大男人,指望太太服侍他,也有工作太太會不滿丈夫,沒有分擔家務,這是婚前要學習當丈夫和妻子的一環。既然組織家庭,就要共同肩負照顧家庭的責任。
她促請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繼續推廣及鼓勵民眾上婚前輔導課程的覺醒運動。
單親媽媽可申請孩子報生紙
李素樺告訴未婚先孕女性或單親媽媽,不要以為孩子沒有爸爸,就無法申領報生紙,其實,母親本身的國籍也可以決定孩子的國籍,不會影響孩子的公民權。
她說,單親媽媽也可為孩子申請報生紙和公民權。
她舉例曾有一個個案,女方一夜情後懷孕了,男方已有家室,女方擔心孩子出世後申請不到報生紙,結果哀求男的承認是孩子的爸爸,不料,男方趁機敲詐女方,每次一簽“爸爸”文件時,就要詐錢,一切變成惡夢的開始。
李律師說,直至女方決定跟另一個男人結婚,還要先辦理跟那個“一夜情”所謂的丈夫離婚,才能再婚。
她說,這是現實中的例子,勿被迷思所困,千萬不要為了一張報生紙,勉強註冊結婚生子,這樣未來可能衍生更多問題。
個案1:記得永遠不動手
妻子遭丈夫掌摑,毅然要離婚,即使丈夫非常內疚道歉,但也無法求妻子回心轉意。
丈夫一巴掌,是妻子永遠的創傷;唯來自破碎家庭的丈夫卻因從小看到父親打母親,鄰居也一樣,觀念誤解以為“丈夫可以打妻子”,結果自己一出手就把婚姻給砸毀了。
個案2:一次不忠,婚姻告終
一些女人對於另一伴的忠誠度很堅持,有者在察覺丈夫有外遇後,即使已有孩子,也會義無反顧地要離婚。就算丈夫後悔道歉,也於事無補了。
個案3:勿把性病帶回家
太太知道丈夫“出國”,還給丈夫準備安全套,叮囑他不要把性病帶回家。
個案4:夫妻需瞭解彼此個性
一位丈夫A君咨詢律師要求離婚,原因是A君與朋友出外喝茶,時間晚了,朋友的妻子紛紛來電問丈夫幾時回家,唯獨A君的太太沒有來電,這令A君覺得太太不愛他,傷心要離婚。
而A君的太太則是出於信任,一般男人也不喜歡太太追問行蹤,但A君偏偏是喜歡太太管制的男人,當中顯示夫妻缺乏對彼此個性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