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青團“佔領”新關仔角 黃偉益報案促警調查
(檳城2日訊)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針對檳巫青團昨天“佔領”新關仔角交通圈的示威集會報案,指他們的集會觸犯10項罪行,要求警方除了以和平集會法令,也援引更多法令展開調查。
他說,這些集會者沒通知警方下集會(觸犯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導致交通阻塞、引起民眾恐慌及破壞社會和諧、遊客和公眾不敢前往新關仔角,導致商家生意受影響。
黃偉益今午在社青團宣傳秘書王宇航、副宣傳秘書巴拉、行動黨日落洞聯委會秘書王耶宗、行動黨浮羅山背國會聯委會主席吳俊強及行動黨甘榜哥南支部主席趙德源陪同下,到百大年路警局報案。
他說,檳首長林冠英被控貪污案仍在審訊中,法庭還沒宣判,檳巫青團領袖在集會發表的言論涉嫌藐視法庭。
王宇航說,檳巫青團組成的“紅衫軍”在新關仔角交通圈集會後,身為國陣一員的馬華和民政黨領袖,卻沒發表任何談話。人民憎恨這種引起恐慌的非法集會,馬華和民政有責任勸阻屬成員黨的檳巫青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