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後等待化療 腎癌女嬰需20萬
(加影2日訊)2歲女嬰黃淑患第3期腎母細胞瘤癌(Nephroblastoma),手術後為免癌細胞擴散仍需進行為期28周的治療,家人已為此耗盡積蓄,目前急需20萬令吉治療費。
女嬰今年7月因身體不適,由外婆帶往診所看醫生,進而發現女嬰肚子腫脹,後送往醫院檢查,證實她患上罕見的兒童腎癌,為第3期腎母細胞瘤。
晨光愛心隊隊長李傑文指出,根據報告女嬰在之前的手術後已切除腫瘤,惟左腎仍存有癌細胞,因此其病症有機會復發,一旦癌細胞擴散將蔓延肺、肝、腦、脊椎以及淋巴,甚至需切除左腎。
女嬰父母黃天龍(46歲)及馮舜敏(31歲),今日在李傑文陪同下在無拉港住家召開記者會,希望大眾慷慨解囊,籌募女嬰的治療費;李傑文也現場捐獻500令吉給黃氏夫婦。
他說,目前女嬰需在28周內進行13次化療及8次電療,療程有80%的機會讓女嬰病情好轉,整體治療費需20萬令吉。
“女嬰一直需要到醫院檢查癌細胞的情況,若情況惡化,所需費用會隨情況嚴重性或是否入住緊急加護病房而增加,甚至可能再增5萬令吉。”
目前為止,女嬰已進行兩次化療及3次電療,並於下週二繼續化療療程。
頻密請假擔心丟了工作
馮舜敏說,夫婦倆分別從事木匠及書記工作,為照顧女兒,她也向僱主申請多次無薪假,加上丈夫不得不暫時放下工作接載女兒到醫院治療,夫婦倆擔心隨時丟了工作,無法負擔開銷。
她說,女兒至今雖未學會說話,但每次一出門似乎都知道是去醫院而開始掙扎哭鬧,令人感到心痛。
“女兒自出世以來一直都活潑健康,一個半月前原以為她只是傷風、咳嗽,沒想到是患上癌症,我頓時難以接受。”
馮舜敏說,丈夫的木匠工作時有時無,夫婦倆每月收入介於2100令吉至4000令吉之間,早前夫婦已耗盡儲蓄,連同未償還給親友的2萬令吉借貸,共花了4萬令吉替女嬰進行腫瘤切除手術。
她說,女兒的手術在身上留下10至11公分刀痕,讓家人感到非常心痛。
“我們夫妻倆目前住在家婆的組屋,家婆與小叔目前居住金馬崙,家婆患有心臟病,小叔則患有聽覺障礙。”
她說,生活開銷不夠,只能省吃儉用,希望能籌得孩子的醫療費,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