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国阵对伊刑法立场 马华民政应表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冠英:国阵对伊刑法立场 马华民政应表态

■适逢行动党创党50周年,森州是行动党发源地,林冠英(右2)颁发表扬状给创党元老曾敏兴(左2);左为森行动党主席陆兆福,右为署理主席P.古拿。
■适逢行动党创党50周年,森州是行动党发源地,林冠英(右2)颁发表扬状给创党元老曾敏兴(左2);左为森行动党主席陆兆福,右为署理主席P.古拿。

(芙蓉2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马华与民政党应该表态,国阵对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的立场决定,让人民知道国阵与伊斯兰党的共识,别再处于“不清不楚”的局面。



他说,行动党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鲜明,即捍卫联邦宪法,任何修宪需以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通过,而非以普通法简单多数票。

“伊刑法私人法案是变相的断肢法,违反联邦宪法,马来西亚成立是基于联邦宪法,一旦要修改宪法条文,或任何令宪法变质,须由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通过。”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长。他今早出席行动党森美兰第十九届常年代表大会时,针对国阵与伊党对伊刑法私人法案有共识的课题,发表谈话。



管制献金政商须分家

国阵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昨日透露,国阵已就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达致共识并做出决定,唯他拒绝披露国阵13个成员党达致的共识。

针对制定“政治献金与开销法令”,林冠英说,若要真正管制政治献金,政商必须分家,不能混合一起,若不分家,将难以控制金钱政治。

“而政治筹款必须进入政党户头,怎能进入私人户头?所以这是做戏,只为合法化那些非法的事。”

他说,行动党支持透明、公开化政治献金,才能真正消除金钱政治,但如何确保在实行时一视同仁?否则只是“自导自演”,最终选择性只用以对付反对党。

他说,有关建议群众募捐的筹款箱数额也要计算,该党没有异议,但也同时要计算那些在外国的账户。

控告文件无完整页数编号
若在法治国家早就完了

针对被控低价买房案,槟州首长林冠英指出,该案的1万3000页文件没有完整的页数编号及索引,如果在民主法治国家,早已无法继续进行。

“如今要控告的是一州首长,文件却不妥当,有些文件不但没有页数,有的甚至太模糊,无法阅读,何以如此儿戏,总检察司在干什么?”

他说,若在民主、有法治的国家,早就“完了”,而法庭已批准展延2个月,重新整理完整的文件。

他感谢所有党员对他及槟州政府领导的信任,槟州政府是没有贪污吃钱,州政府每年都在赚钱,却说槟州“吃钱”,那联邦政府每年亏钱又怎么说?

此外,森州行动党代表大会提案,全力支持林冠英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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