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国阵对伊刑法立场 马华民政应表态
(芙蓉2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马华与民政党应该表态,国阵对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的立场决定,让人民知道国阵与伊斯兰党的共识,别再处于“不清不楚”的局面。
他说,行动党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鲜明,即捍卫联邦宪法,任何修宪需以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通过,而非以普通法简单多数票。
“伊刑法私人法案是变相的断肢法,违反联邦宪法,马来西亚成立是基于联邦宪法,一旦要修改宪法条文,或任何令宪法变质,须由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通过。”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长。他今早出席行动党森美兰第十九届常年代表大会时,针对国阵与伊党对伊刑法私人法案有共识的课题,发表谈话。
管制献金政商须分家
国阵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昨日透露,国阵已就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达致共识并做出决定,唯他拒绝披露国阵13个成员党达致的共识。
针对制定“政治献金与开销法令”,林冠英说,若要真正管制政治献金,政商必须分家,不能混合一起,若不分家,将难以控制金钱政治。
“而政治筹款必须进入政党户头,怎能进入私人户头?所以这是做戏,只为合法化那些非法的事。”
他说,行动党支持透明、公开化政治献金,才能真正消除金钱政治,但如何确保在实行时一视同仁?否则只是“自导自演”,最终选择性只用以对付反对党。
他说,有关建议群众募捐的筹款箱数额也要计算,该党没有异议,但也同时要计算那些在外国的账户。
控告文件无完整页数编号
若在法治国家早就完了
针对被控低价买房案,槟州首长林冠英指出,该案的1万3000页文件没有完整的页数编号及索引,如果在民主法治国家,早已无法继续进行。
“如今要控告的是一州首长,文件却不妥当,有些文件不但没有页数,有的甚至太模糊,无法阅读,何以如此儿戏,总检察司在干什么?”
他说,若在民主、有法治的国家,早就“完了”,而法庭已批准展延2个月,重新整理完整的文件。
他感谢所有党员对他及槟州政府领导的信任,槟州政府是没有贪污吃钱,州政府每年都在赚钱,却说槟州“吃钱”,那联邦政府每年亏钱又怎么说?
此外,森州行动党代表大会提案,全力支持林冠英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