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萬張申請後未領取 白花48萬銷毀大馬卡
(吉隆坡2日訊)在過去的3年,因為國人在申請大馬卡後沒有領取,導致國民登記局必須花費48萬9000令吉銷毀2萬4458張未被領取的大馬卡。
雪州是最多大馬卡未被領取的州屬,一共有5757張,接著是吉隆坡(2844張)和柔佛(2355張)。
為了解決申請後沒有領取大馬卡的問題,國民登記局準備提高罰款額,以確保國人在申請後在指定時間內,前往領取大馬卡。
國民登記局總監莫哈末亞茲指出,目前的罰款額為20令吉,一旦提高罰款額後,相信申請者都會現身前來領取。
他是在接受《星報星期刊》詢問時,這么指出。
提高罰款額
不過莫哈末亞茲沒有透露建議的罰款數額;另外,他也指出,該局也建議縮短領取大馬卡的期限,從過往的3年,減少至3個月。
他說,全馬一共有230間國民登記局分局,所以人民沒有理由無法前來領取。
他指出,該局目前也會發出警告信給沒有領取大馬卡的人士,一旦大馬卡已經辦好及可以領取後,該局也會發出提醒通知。
詢及為何會有人不前來領取大馬卡時,他說,有些人是在報失和重新申請後,才找回他們原有的證件。
但他提醒,根據1959年國民登記法令,重新使用報失的證件,是違法的。
他指出,他們必須將重新找回的證件,拿到國民登記局銷毀,並且使用新的大馬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