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淑欣:人類配稱萬物之靈嗎?
(社會新聞組記者)
虎毒不食子,人類自喻為萬物之靈,有時真的連禽獸都不如!
這星期首都發生一件令人髮指的家庭慘案,毒蟲父親不但長期對妻兒家暴,還親手殺死親生骨肉,甚至多次以暴力阻止妻子尋找已被殺害的孩子,最終毒蟲父親服毒喪命,釀成如今轟動全國的家庭倫理命案。
另外還有一宗兒子弒母案:打巴一名長期服毒的兒子,在吸毒後亢奮情況下恫言要殺害母親,為母者表明不相信兒子會動手,不料因此激怒兒子,揮刀把老母親砍死。
人類自稱為萬物之靈,就因為人類擁有別於動物的特質:人類懂禮儀廉恥、懂仁慈、懂倫理,最重要的是懂得“愛”。然而,現今社會中發生的種種,狠狠打了人類一個大大的巴掌!令人聞之色變的豺狼虎豹都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站在食物鏈頂端的人類卻屢屢傷害同類,甚至同一個家族的人,這些行為真的配得上“萬物之靈”的稱號嗎?
自己說自己爽
逆向思考一下,“萬物之靈”其實一直是自私的代名詞,是為利益不擇手段的物種,遠古時候他們以掠殺其他物種的方式換取溫飽、各國各邦之間互相掠殺爭地盤搶財產、為滿足口腹之慾非法獵殺受保護動物,現在還發生殺害自己人滿足私慾的事件,不是自私是什麼?
其實“萬物之靈”這個稱號,一直都是人類自己說自己爽,不是其他物種票選出來的結果,自然不獲其他物種認同。如果這些動物能知時事,發現站在食物鏈頂端的人類其實和牠們沒有分別,頂多就是兩腳站立、有一點武器、懂得談情說愛,不知道會不會竊笑一輩子。
萬物之靈這四個字,我們真的配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