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考统考又掀波‧华校生协会出示考试局文件 “关中不能报考统考”
(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会长陈纹达今天出示考试局于上月8日发出的文件,证明关丹中华独中不能报考统考。
他说,该会在今年7月份会员大会通过的议决案中,其中一项就是致函考试局,要求当局厘清接受关中报考统考是否已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的事项。
“根据考试局主任上月8日的回函,董总考试局若执行非法的行政决定,他们就会犯罪;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及律师团则犯了‘唆使罪’。”
陈纹达今天在一项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根据考试局主任拿汀娜娃的回复,关中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18和19条文下成立,并实行国家教育政策的私立中学,该局也确认统考只能在60所未改制独中执行,但关中不在这些独中内,因此不被接受执行统考。
吁两造提豁免申请
陈纹达指出,关丹教育局回复彭亨董联会前主席卢宇庭有关关中地位的信函,因政治压力被迫收回,但收回不代表没发生过,也不代表允许董总考试局漠视法律的存在,可以违规犯法让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我们不希望此(考试局主任的)回应在政治压力下被令收回,而是在政治压力下,修改关中批文,或得到考试局主任豁免,白纸黑字的让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我们也希望董总考试局或关中尽快依据考试法令向考试局总监提出豁免的申请。”
他指出,他无法阻止有些人执意要犯法,但政府才是最终执行法令裁决的人士,如果他们根据现有的证据采取行动,或让其余60所独中改制为关中的模式,这是他们最担忧的部分。
出席者包括雪隆嘉应会馆会长邹寿汉、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和隆雪梅州总会署理总会长苏锦隆。
邹寿汉:4年前建议实行报考措施
邹寿汉指出,早在2012年他就向关中董事长丹斯里方天兴说明,让非独中学生报考统考的措施,但对方却没有实行这些措施,而是以关中实行的“新模式”冲击现有的60所独中。
他说,非独中生报考统考的管道有两种,一是向教育部发函,要求当局让他们报考统考,二是在60所独中的校长或董事部批准下,进入这些独中报读初中三或高中三,就可报考统考。
他说,考试局的回函也证明了只有国内60所的独中才能报考统考,如果董总考试局在没有获得教育部批准,执意要让关中考统考,当局是有权利取消他们的文凭。
“我们并不是针对关中的学生,而是对他们感到同情,他们虽然热衷参与统考,但却被当局利用成为政治筹码;各方应该把矛头指向当局和制造关中的政党及富豪,而不是维护60所独中、逾8万名独中生和过去41年报考统考的数十万名独中毕业生。”
他也指出,各方不应该期望政府能够修改当局对关中所发出的批文,因为当局是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发出有关的批文,而且大约126所私立中学也是在法令所发出的批文下成立,如果修改批文,将违背有关的法令。
彭茂燊:争取关中变独中
彭茂燊认为,随着大选即将到来,华社可利用让关中变成独中的课题,向政治人物施压。
他说,当局的立场并不代表最终决定,因此需依靠各方的努力向当局提出争取。
“不过负责人有做事吗?有向政府争取吗?没有!大选可能在明后年举行,朝野两方的政治人物会在这段时间争取支持,告诉他们,我们手上握有选票,不要害怕。”
他也指出,虽然有些人质疑受英文教育的他为何表态支持华教,他以自己是大马华人为由来回应这些质疑。
“有些知名人士表态支持让关中成为独中,但却以时机未到为由而推托,现在应该是时候了吧。”
考试局回函
先生,
有关私立学校关丹中华中学(注册号︰CGAE002)的学生报考统考事
我们引据以上所述以及您志期2016年9月2日的信函。
2.谨此告知关丹中华中学,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附件1)中的第17、18和19条文下获批成立及注册为一所私立学校,并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3.考试局必须在此确认统考(UEC)是一项只可以在60所华文独立中学执行的考试,并且在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开始实施后,符合60所华文独立中学的地位和统考维持现状(Status quo)的一种情况。所以,关丹中华中学并不包括为华文独立中学,也不被接受执行统考
4.考试局必须澄清的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第69(1)条文指明︰
“在没有获得考试局总监的书信批准的情况之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个教育机构可以为任何教育机构的学生或是任何私人考生操作、准许或引致举行或操作、或者使用任何方式来涉或举行、操作任何考试。”
5.也谨此通知,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第69(5)条文阐明︰
“任何一个人如果抵触以上第(1)的条文,或是不遵守第(2)条文中的任何限制、条款或条件,将被视为犯罪。如被定案,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我们对于您对以上事件的关注给予感谢。
谨此。
马来西亚教育部
考试局主任
拿汀娜娃沙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