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唛路地段易主 拒缴租数户被驱赶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鹅唛路地段易主 拒缴租数户被驱赶

陈玉明(左)的租约有证人签名,陈志远手持的租约证人栏却没有。
陈玉明(左)的租约有证人签名,陈志远手持的租约证人栏却没有。

报导:刘佩明
摄影:连利元
(吉隆坡3日讯)鹅唛路(Jalan Gombak)一地段居民指一间自称地主的公司向他们收取租金,由于质疑地主身分,加上屋子陈旧不堪,数户居民拒缴租,遭地主申请庭令驱赶。



该地段居民鉴于吉隆坡市政局门牌税和土地局注册局,依然显示相关地段是旧地主,及自称新地主者要居民将租金直接汇入私人户头,及租金收据不正统,故此质疑新地主的真伪,及房屋陈旧不堪,拒缴租金。

据悉,该地段的地主在90年代就失联,居民无从缴租,故多年来没有缴付租金。

门牌税记录是旧地主



直至去年,自称是地主助理柯先生向一众居民提出,新地主今年1月开始征收租金的要求,并与居民签署租约。

不过,数位租户因没有定时缴租,遭地主的代表律师发出律师信,第一名接获律师信的租户是印裔租户瓦苏,而陈志远(63岁)、陈玉明(44岁)则已接获口头搬迁通知。

瓦苏已搬迁,陈志远必须在10月4日前搬迁,陈玉明则是11月。

从事工厂技术人员的陈玉明向《中国报》记者说,他曾委任律师调查,发现土地局和吉隆坡市政局门牌税记录显示地主仍是旧地主名字。

他说,他居住在该处约20年,初时地主有征收250令吉月租,但是地主在90年代就失联,故后期便没有缴租。

“去年柯先生代表新地主与我们接洽,1月开始向我征收350月租。”

他坦言,在确定地主身分后,他愿意缴交租金,但是目前所得的资料存有疑点,故不愿缴租。

他提及居民缴交租金的方式是缴付现金或者进账到该名助理的私人户头,难免让人怀疑。

他说,屋子在3月开始出现坍塌情形,但是地主不愿意维修,故3月开始停止缴租。

“地主说若不缴交租金就必须搬走,若真的收到叫我搬迁的律师信,只能到别处物色房屋。”

陈志远:父认识原地主不曾缴租

陈志远指出,他从1969年开始居住在该地段的屋子,由于父亲与地主认识,故一直以来没有被征收租金。

他说,今年缴租2个月后,屋子从3月开始出现坍塌,于是要求地主维修但遭拒绝。

目前他居住的屋子屋顶部分位置甚至已经坍塌,下雨,雨水直接流进住家。

“屋子太破烂,地主还要向我收租金,我不肯给,在8月就收到对方发出的律师信,叫我10月搬迁。”

他说,原本弟弟一家四口与他同住,如今已搬离,他只是打散工,没有稳定收入,无从找新住所搬迁。

“地主手法太强硬,我也不晓得可搬去哪。”

地主助理:居民若质疑
可委律师查明

地主的助理柯先生强调,土地局地税已记录在新地主名下,若居民质疑地主身分,可委任律师到地主代表律师处查询。

他说,地主在多年前已购买相关土地,只是没有加以管理,如今更以低于市价出租给居民。

他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地主在2015年才委任他介入管理,该地段共有16个屋子和一块空地。

他说,经他逐户查询,最终与所有租户签署租约,今年1月租约正式生效。

“签署合约时,他们要求不要缴交抵押金、低于市价50%的租金,我们皆答应他们。”

危楼租户要求赔偿

至于陈玉明和陈志远以屋子破旧不缴租,柯先生说,当初签署租约时,屋子已经很陈旧,后来因他们之间的屋子被白蚁侵蚀而倒塌,继而导致他们居住的单位情形恶化。

他说,部分居民多年来没有保养屋子,才会导致屋子陈旧不堪,也担心发生意外。

“其实,我们看到屋子如同危楼,向他们提出终止租约的建议,他们拒绝,反而希望获得赔偿。”

柯先生说,有些租户有转租房间的举动,这些都是不被地主允许的行为。

“其中一户,我们一直无法与租户取得联络方式,只有附属租户的联络,后来附属租户就要求租原本是瓦苏居住的屋子。”

他说,为了避免过多居民居住在同一个单位,对左邻右里造成影响,租户被要求通知地主屋子的居住人数。

没依时缴租即是毁约

对于发出律师信驱赶租户的行动,柯先生直言,根据合约,租户没有准时缴租就是毁约,地主可以终止租约。

他说,租户没有缴交抵押金,租金又比市价低,发律师信也只是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的步骤。

“庭令已经清算屋子内的东西,将会进行拍卖抵债,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抵债。”

他指出,在地主重新管理土地的时候,发现多租户拖欠数千令吉门牌税,目前总额超过5万令吉拖欠的门牌税皆由地主承担。

“如今租户出现拖欠租金的行为,我还得去追讨、委任律师发律师信,这都是地主的开销。”

至于陈志远指责地主没给通知就发律师信逼迁,他反驳,从发律师信至今已经几个月,并不是陈志远所指的不近人情。

他强调,从租户拖欠租金至申请庭令,所有行动皆符合法律程序。

至于租金被指存进柯先生私人户头,他说,地主有授权书让他代为接收租金,方便马上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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