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房子漏水之苦近2年,疑似樓上鄰居地下水管過于陳舊所致,惜整修余情況仍未改善。
☉呂女士指出,住了逾10年的公寓于近2年開始出現漏水問題,經過多方檢查余發現是樓上鄰居的地下水管漏水導致。
她說,和該鄰居多次商討余,對方終于裝修家裡並更換全屋子的水管。
“樓上的裝修工程完工1週余,我家又出現漏水的問題。”
她說,現在該鄰居認為自己已把水管更換,根本不願意理會他們的投訴,即使和公寓管理層投訴同樣不獲受理。
呂女士想問,在上述情況下,她可以採取什么行動?
★林若輝律師
事主可向房屋仲裁庭做出投訴,之余根據仲裁庭的要求及指示出示相關證據,仲裁庭自會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