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是偷拍者,还是公民记者?
两个身穿制服的学生被性激素冲昏了脑袋,情不自禁地在组屋楼梯间互摸,没料到遭偷拍,我不禁反复思考:究竟是行为不检点的学生糟糕,还是躲著拍下全程的人变态?
所谓食色性也,这则“放学不回家,学生在组屋楼梯胡搞”的新闻虽发生在邻国新加坡,但还是以4万多人点阅一度登上了本报新闻网“最热新闻”榜首。
翻找原文,不得了了:由新加坡公民新闻网Stomp发布的第一手新闻,短短两天累积了逾21万浏览次数!反观在同一天传来的失踪登山客尸体已在神山深谷底下被寻获的新闻,浏览次数只有7000多个。
什么叫做公民新闻网?简单来说,即整个网站的图文影音全都是由素人所拍摄、撰写、提供,而非专业记者采访回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公民新闻网实则由新加坡报业控股所发起。
这显示新加坡纸媒早已预见,公民记者的势力必将崛起,21世纪的新闻业将不再只是由专业媒体所独揽,谁懂得善用普罗大众的资源与力量,谁就能在这场媒体转型争霸战中脱颖而出,独占鳌头。
但残酷的现实是:人家的公民新闻网都已上线满10年了,本地这些年来,却只有网络独立媒体在坚持、艰辛地推动着。
他们推动的,不仅仅是一股新的风潮,还有民智,以及政治觉醒。
默不作声乃帮凶也
为何我们需要公民记者?
原因很简单:专业媒体的人手有限,资源也有限。最重要是,媒体是第四权,但同时也是一盘生意;也许有伟大的理想,却不得不对权势低头。所以,我们需要公民记者。
人人都可以是公民记者,但必须建立在意愿、热忱与正确的态度上。
好比中学生在楼梯间偷尝禁果事件,除了感叹世风日下、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样之外,我们是否也该对偷拍的人予以谴责呢?
偷拍者也许会理直气壮地说:记者的任务不就是以第三者身分记录事情发生的经过吗?那我用手机拍下这一切有何不对?
没错,记者确实应该客观记录,不可参与或轧一脚。然而,眼前这两个学生显然还未成年,我实在想不通偷拍者当下是抱着什么心态,按下录影键的?更无法理解整个过程长达半小时,当事人在拍摄时,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最不解的是:为什么不上前制止?难道真要等到两个小朋友铸成无法回头的大错吗?这一切究竟是为了坚守客观记录的原则,还是纯粹为了满足偷窥私欲呢?
当这个社会已没人愿意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出手制止,当每个人只晓得躲在手机背后,默默目睹不该发生的事在自己眼前发生,那距离人类灭亡的日子,也应该没多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