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是偷拍者,還是公民記者?
兩個身穿制服的學生被性激素沖昏了腦袋,情不自禁地在組屋樓梯間互摸,沒料到遭偷拍,我不禁反覆思考:究竟是行為不檢點的學生糟糕,還是躲著拍下全程的人變態?
所謂食色性也,這則“放學不回家,學生在組屋樓梯胡搞”的新聞雖發生在鄰國新加坡,但還是以4萬多人點閱一度登上了本報新聞網“最熱新聞”榜首。
翻找原文,不得了了:由新加坡公民新聞網Stomp發布的第一手新聞,短短兩天累積了逾21萬瀏覽次數!反觀在同一天傳來的失蹤登山客屍體已在神山深谷底下被尋獲的新聞,瀏覽次數只有7000多個。
什麼叫做公民新聞網?簡單來說,即整個網站的圖文影音全都是由素人所拍攝、撰寫、提供,而非專業記者採訪回來的。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公民新聞網實則由新加坡報業控股所發起。
這顯示新加坡紙媒早已預見,公民記者的勢力必將崛起,21世紀的新聞業將不再只是由專業媒體所獨攬,誰懂得善用普羅大眾的資源與力量,誰就能在這場媒體轉型爭霸戰中脫穎而出,獨佔鰲頭。
但殘酷的現實是:人家的公民新聞網都已上線滿10年了,本地這些年來,卻只有網絡獨立媒體在堅持、艱辛地推動著。
他們推動的,不僅僅是一股新的風潮,還有民智,以及政治覺醒。
默不作聲乃幫凶也
為何我們需要公民記者?
原因很簡單:專業媒體的人手有限,資源也有限。最重要是,媒體是第四權,但同時也是一盤生意;也許有偉大的理想,卻不得不對權勢低頭。所以,我們需要公民記者。
人人都可以是公民記者,但必須建立在意願、熱忱與正確的態度上。
好比中學生在樓梯間偷嚐禁果事件,除了感嘆世風日下、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不像樣之外,我們是否也該對偷拍的人予以譴責呢?
偷拍者也許會理直氣壯地說:記者的任務不就是以第三者身分記錄事情發生的經過嗎?那我用手機拍下這一切有何不對?
沒錯,記者確實應該客觀記錄,不可參與或軋一腳。然而,眼前這兩個學生顯然還未成年,我實在想不通偷拍者當下是抱著什麼心態,按下錄影鍵的?更無法理解整個過程長達半小時,當事人在拍攝時,腦子裡到底在想些什麼?
我最不解的是:為什麼不上前制止?難道真要等到兩個小朋友鑄成無法回頭的大錯嗎?這一切究竟是為了堅守客觀記錄的原則,還是純粹為了滿足偷窺私慾呢?
當這個社會已沒人願意在還來得及的時候出手制止,當每個人只曉得躲在手機背後,默默目睹不該發生的事在自己眼前發生,那距離人類滅亡的日子,也應該沒多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