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時才驚覺屋子轉名手續未完成,買賣過程被迫暫停,屋主賣了房屋余還得“倒貼”1萬令吉支付轉名費。
☉黃小姐指出,之前面對經濟困難,所以決定出售自己名下的產業應急,當時才知道有關單位還是前屋主的名下。
她說,為了脫售上述單位,前後花了3年時間,才完成轉名手續。
“可是屋價都無法抵償全數費用,我還得多付1萬令吉的費用。”
黃小姐想問,在上述情況下可向哪個單位追討損失的金錢?
★林若輝律師
房子買賣的轉名手續皆有律師所完成,我建議事主諮詢當初負責其房子買賣的律師為何沒有完成轉名手續。
若事余證明是負責的律師疏忽所致,事主可向有關律師追討損失。